| 岗位代码 | 职位名称 | 学历要求 | 专业要求 | 招考人数 | 职位详细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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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3701012002000001 | 法官助理职位A | 研究生 | 研究生专业要求: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〔宪法与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民商法学(含:劳动法学、社会保障法学)、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法、国际经济法、证据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、海商法学、商法学、金融法学、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方向〕,法律专业学位; | 1 | 详细 | ||
| 13701012002000002 | 法官助理职位B | 研究生 | 研究生专业要求: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〔宪法与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民商法学(含:劳动法学、社会保障法学)、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法、国际经济法、证据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、海商法学、商法学、金融法学、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方向〕,法律专业学位; | 1 | 详细 | ||
| 13701012002000003 | 法官助理职位C | 研究生 | 研究生专业要求: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〔宪法与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民商法学(含:劳动法学、社会保障法学)、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法、国际经济法、证据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、海商法学、商法学、金融法学、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方向〕,法律专业学位; | 1 | 详细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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